“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
自治区纪委监委“三项举措”推动活动高质量开局
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第十三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统筹谋划、 精心部署,通过 “三项举措”推动 “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 大实践”活动高质量开局。第一项举措: 高站位谋划部署。纪委常委会紧扣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对高质量开展 “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提出要求,指导制定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特色、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同时,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既对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活动作出安排,又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检查被监督单位、联系地区活动开展情况提出要求,引领带动全区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同频共振,监督保障各项活动任务落地落实落细。第二项举措: 高标准统筹推进。坚持把 “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构建大学习格局,搭建大讨论平台,创新大宣传载体,充实大实践内容, 组织19名区管干部全员参加自治区专题学习班,集中利用2天时间举办机关委管干部专题学习班,实现集中学习全覆盖。举办专题辅导讲座1期、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分层级组织开展专题研讨24场次。在委机关内网开设“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专栏,推送理论学习资料20余篇,刊登研讨交流发言材料17篇。组织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理论征文、岗位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等活动,高标准推动活动走深走实。第三项举措:高质量推动落实。坚持把活动成效体现在促进工作、推动发展上,既做好“规定动作”,也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自选动作”,建立健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监督检查“回头看”长效机制,聚焦违背新发展理念、不顾地方实际盲目举债、违规上马“两高”项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推广运用全区基层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平台,扎实推进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执纪执法形象”专项整治等活动,确保活动既有“形”更有“效”。